索引号:002482277/2020-12776 | 文件编号:浙交建〔2020〕6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0-06-08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台1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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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台10号建议《关于把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落到实处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公交优先”落实情况
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解决城市“出行难”“打车难”等问题,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的有效手段。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结合新一轮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和每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基础设施、更新提升公交运营装备、实施诸多公交便民措施。
以2019年为例,“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5000辆”工作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当年全省新增数为6491辆,完成率130%。全省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停靠站2298个,完成率258.2%,其中港湾式停靠站1485个,完成率322.8%。全省新增城市道路733.28公里、主城区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88公里,建设联网路31条。全省建成轨道交通806公里,完成率115.1%。全省新增停车位14.47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2.01万个。在改善公交发展设施装备的基础上,全省公交服务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城区通勤接驳专线、企业定制专线、学生接送专线、旅游专线、社区巴士等特色公交线路发展势头良好,公交线网辐射面加速扩展,公交分担率稳步提升。
同时,全省城市公交行业以新一代数字技术发展为契机,以出行需求为导向、以智慧公交为抓手,开发新型公交APP,乘客在智能手机上可实时查询公交动态、行车位置和换乘选项,改变了之前“确定不了线路”“找不到站”和“盲目等车”的窘境。通过融合公交移动支付场景和运营数据,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探索构建“公交数据大脑”,加快推动“人、车、路、站、场、区”等海量公交数据汇聚沉淀、融合计算,探索为公交线路智能规划、线路运行智慧调度、公交发展智慧决策提供支撑。
随着一系列公交优先发展举措的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取得明显成效,群众对此项工作的满意度也稳步提升。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所说,公交行业发展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公交吸引力不强、路权优先有待重视、行业发展政策不完善,公交事业与绿色发展的要求和群众出行期盼仍有较大距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您对城市公交发展的具体建议,下一步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要素保障。进一步发挥好规划的龙头作用,在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中,优先保障公交设施用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优先落实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把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公交行业税收减免政策,完善各地公共交通行业财政补贴机制,实行公交行业成本规制管理,定期对公共交通财政补贴资金进行效能评价与审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补贴和补偿机制,切实提高公交行业和公交驾驶员等从业群体的保障水平。
二是继续强化部门协同。交通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深化公交优先战略,推进绿色出行。建设部门在老旧小区改造、绿道网规划建设、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中做好公交优先规划的衔接和落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公交路权保障方面强化力度,推进公交专用道联网成片,加大对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探索完善公交在道口通行的优先措施。
三是深入推动城市治堵工程。充分发挥我省在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机制优势,加快落实以下公交优先发展任务:2020年全省新增或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共2750辆;新增或改造200条微公交线路,着重解决群众往来公交枢纽站、产业集聚区、医院、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出行问题;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停靠站720个,各市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设公交电子站牌650个,提供公交实时信息、完善公交换乘引导标识。
四是大力发展智慧公交。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贯彻〈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的实施意见》,发展智慧交通,瞄准未来交通,强化“整体智治”理念,推动智慧应用。鼓励各地主动融合城市大脑的发展,支持智慧公交云平台建设,以公共交通服务为运用场景,坚持“以信息化推进营运管理精细化,以营运管理精细化提升公交服务品质化”,应用新型技术和集成数据,为公交线路智能规划、线路运行智慧调度、公交发展智慧决策等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持续改善公交品质。坚持需求导向和人民满意标准, 着力改善群众出行体验,努力提升我省公共交通吸引力。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公交运行各项具体防控措施;积极推动“公交都市”创建行动,争取年内新增2-3个国家公交都市城市。督促湖州、金华两市对照目标深化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指导温州、台州、绍兴、嘉兴等市争取申报公交都市创建。协助杭州、宁波进一步提升关键指标,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公交服务创新,及时研究公交运营新模式、服务新形态,适时制定新型公交发展指南和工作规范。
同时,我们将在前期开展的《浙江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评估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把该条例列入省人大的立法项目库,通过立法使公交优先的保障措施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可持续性,让出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感谢代表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崔屹忠
联系电话:0571-87809523
传 真:0571-87809478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