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4信息公开资源库/col/col1229244890/index.html建议提案/col/col1229248410/index.html政协委员提案/col/col1229248414/index.html
索引号:002482277/2020-12771 文件编号:浙交提〔2020〕5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0-06-12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80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次数:

马晓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80号提案《关于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高速公路管理领域应用的建议》收悉。结合省经信厅和省大数据局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2019年底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决策部署,按照交通运输部总体技术方案, 我省于2019年12月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系统建设工作。今年3月,我厅在全省开展ETC“费显”和系统优化工作,5月6日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实现了“一次行程、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系统运行总体平稳。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在2019年总体技术方案编制过程中,对可采用的技术和实施技术路线进行了反复论证和研究,其中包括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全国高速路网跨区域、跨部门数据互信、快速清分结算。考虑到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时间要求和可用技术的成熟度,经过交通运输部与国内部分区块链技术领域专家的反复验证研讨,认为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是关系国计民生且要求全天候实时在线服务的生产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要求极高,而区块链技术在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刚刚起步,其技术成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核心技术的自主化还有待创新突破,综合以上各方面因素,在2019年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技术方案中暂未明确采用区块链技术。

我厅赞同您提出的建议并认同“区块链技术通过共识机制具有防篡改、安全透明可信、高可靠的基本特点,可为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层级的数据互信和业务协同办理提供技术保障”的意见。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开展收费系统应用区块链技术的研究,我厅将在交通运输部组织下,积极参与区块链技术在高速公路联网收费运行管理领域的应用试点,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交通领域的融合应用,助力交通强省建设。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王哲磊

联系电话:0571-87819572

传  真:0571-87813977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