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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0-12770 文件编号:浙交提〔2020〕4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0-06-12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9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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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洁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4号提案《加强对网约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公安厅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精神,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积极为网约车行业“松绑”,降低从业和准入门槛,为推进网约车规范健康发展创造条件。2017年2月,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所有城市均出台网约车实施细则的省份。在此基础上,我省建设了网约车互联网申报系统,驾驶员考证实行承诺制无需开具各类证明,实现“最多跑一次”;建立公安和交通联合监管机制,对所有网约车和顺风车司机开展背景审查,共审核新增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人9.6万人次、存量驾驶人10.4万人次;在全国率先推行巡游车、网约车驾驶员“两证合一”(从业资格证可通用),率先放开户籍和社保等限制,杭州市率先将驾驶员从业年龄放宽到65岁;放宽网约车准入条件,车辆档次降低到基本与巡游车一致;推动新能源电动车发展,比例达到85%。目前,我省网约车车辆、驾驶员双合规化比例位列全国各省前列,杭州市已基本实现全合规,位列全国城市第一名。

但网约车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非法营运、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切实强化网约车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大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重点完善平台数据对接机制,推动网约车平台接入数据的清理,利用数据比对查处非法营运。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整治,进一步加强对非法运营的打击力度,维护网约车行业发展良好秩序。会同公安等部门强化驾驶员背景审查,并将审查范围从网约车司机扩大到所有顺风车司机。

二是进一步完善网约车管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全省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要求,明确并强化落实网约车运营平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驾驶员资质审查,严肃派单机制,清除社交元素,落实APP“一键报警”等安全应急功能,加强检查督查,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引入第三方测评等监督考核机制。开展全省网约车第三方测评,采用暗访形式,查找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并形成测评报告,为管理部门实施有效监管,实现行业良性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建立完善网约车退出机制。对三年内发生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有吸毒记录,有饮酒后驾驶记录,有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的驾驶员,将撤销其从业资格证。对于车龄满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60万公里的车辆,要求其退出网约车经营。

五是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切实承担承运人责任,全面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驾驶员保障措施,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提高驾驶员安全运营和服务意识。同时,通过形式多样的媒体宣传,提高乘客安全意识,保护自身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苏长虹

联系电话:0571-87813817

传  真:0571-87809478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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