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心2019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5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9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的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工作动态;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有关水运行业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019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7条(次)。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按照上级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完善编制了《省港航管理中心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下称指南),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流程图》及主动公开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等内容。根据《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类别编制了《省港航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详细规定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
(二)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一是将《条例》列入理论学习计划,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及时贯彻落实《条例》。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派发宣传资料及在中心学习宣传栏发布等形式积极宣传《条例》。三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学习有关《条例》的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96 | 593.7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条例》相关规定仍存在一些问题及薄弱环节:一是公开的认识和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完善。三是公开监督、检查力度有待加强。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