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0-1344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0-12-09 |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改扩建工程(万全枢纽至分水关段、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改扩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以〔2020〕17号文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全长约160km,经乐清、鹿城、龙湾、瓯海、瑞安、平阳、苍南7个县市区。全线设置3个技术标准,分别为乐清湖雾岭至南白象枢纽采用100km/h,南白象枢纽至苍南段采用120km/h,苍南至分水观段采用80km/h。温州境内温州大桥于1998年5月建成通过,乐清段及南白象至飞云江段2002年底建成通车,瑞安飞云至苍南分水关段2003年底建成通车。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共分三期进行,其中一期对三都岭隧道段进行工可招标,一期路线全长约6.3km,建安费12.52亿元,总投资约27.08亿元。二期对为湖雾岭至万全枢纽段(不包含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段、三都岭隧道段)进行工可招标,同时二期招标要求将一期的总体内容纳入二期中,二期包含一期路线总长约83.7km,总投资约224.3亿元。一期和二期工可已通过公开招标由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
本次招标为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改扩建工程三期,共分两段,分别为万全枢纽至分水关段(约49.8km)和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段(25.0km),合计全长约74.8km,总投资约213.1亿元,建安费约149.5亿元。其中万全枢纽至分水关段,除浙闽交接分水关段根据研究需要决定拓宽方案,剩余路段均采用原位拓宽方案。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段,现状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本段为甬台温高速和甬台温复线共线段,前期在修建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时,已经完成拓宽,目前周边已经无二次拓宽空间,因此本段改扩建建议采用另辟新线方案。
2.2 技术标准
原甬台温高速公路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120km/h,路基宽度24.5~28.0m。
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段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41.0m。
本项目改扩建后,根据研究需要采用双向六、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42m。
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新线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33.5m。
2.3 招标范围
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YWTK-02标段,主要内容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万全枢纽至分水关、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段)的研究及编制工作、负责牵头甬台温温州段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合并与汇总并上报审批。并需承担深化报告、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修改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准备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部门,负责工可的评审会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研究报告,确保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并协助招标人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4 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工可前置专题报告完成后7天内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供电子版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可编制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公路)。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4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0年12月14日。招标人将于2020年12月1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0日10:30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 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开标情况说明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至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开标活动。
6.3 投标人应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附件2“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电脑终端配置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kb.zmctc.com),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9楼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577-8555909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垟儿路71号510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饶大造、钱天玮
电 话:0577-88895781,15988783447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