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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0-12-29 14:27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各市交通质监站(中心、执法队)、义乌市交通质监站,舟山市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省气象台于2020年12月28日发布强寒潮警报:预计强寒潮天气将于29日中午起自北而南影响我省,我省将有剧烈降温、大风、雨雪和冰冻天气,此次过程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大部地区将出现入冬以来最寒冷天气。预计29-31日全省大部地区日平均气温程降幅达12~14℃;29-30日我省沿海海面将有9~11级偏北大风,内陆平原最大阵风7~9级,江河湖面和山区8~10级;29日中午起全省转阴有雨,傍晚到夜里浙中北地区转雨夹雪或雪,其中山区部分中到大雪(高海拔山区积雪深度5~8厘米)。

由于此次寒潮强度强、降温剧烈,大风、雨雪和严重冰冻天气将对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产生较严重影响,为扎实做好寒潮防御工作,努力把灾害性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交通质监机构要把应对强寒潮天气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宣传督导工作,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周密防范,严阵以待。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根据冬季低温气候和工程特点,认真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突风、防雨雪冰冻等冬季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完善应急预案,配备防寒用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梳理项目防范寒潮工作重点,全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严格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二、深入开展自查,强化措施落实

各工程项目要立即对雨雪冰冻天气影响期间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布置和落实,迅速开展自查,具体要求如下:一是要做好特种设备和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排查工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二是要做好对工棚、料仓、临时宿舍等临时建筑的加固,避免雨雪冰冻造成次生灾害发生;三是要做好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重点排查高处作业的临边防护、作业平台和人员通道的安全性,完善防滑措施和临边防护设施;四是要做好施工现场和施工驻地的临时用电管理,重点加强对宿舍内使用的取暖设备管理,严禁使用违规电器或明火取暖,严防火灾、触电和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五是要加强对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的支护及监控监测,做好地质灾害预警工作;六是要做好应急设备和应急物资排查,保证救灾物资储备充足,能满足防范雨雪冰冻灾害的需求;七是要做好低温天气下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做好施工驻地内部消毒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监管

各级交通质监机构要针对本次防范冰冻雨雪天气工作,督促本辖区工程项目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组织力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特别是针对桥、隧、高边坡施工现场大型支架、大型机械设备、临时工棚等设备设施以及边通车边施工路段的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要一律停工。

四、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和预警信息发布,动态掌握气象信息、险情、灾情和上级指令,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准确、及时上报防范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信息,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联系人:何明涛;联系电话:17681693231。

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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