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19〕1537号)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
请你们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及时总结存在问题和成效做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做法,为全国物流高质量发展提供浙江经验。
附件:1.浙江省物流降本增效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省级有关部门名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