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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0-1258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0-08-2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访问次数:


一、过去一年全省交通运输主要工作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我们在部省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交通强国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全面实施1210交通强省行动,高质量完成去年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又创造性地推进一些重点工作,特别是综合交通投资再创新高;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十年居世界首位,集装箱吞吐量跻身全球前三;甬台温高速复线三座跨海大桥全面建成通车;杭黄铁路开通运营;钱塘江中上游航道全线贯通,结束60年钱塘江中上游不通航的历史,实现所有地市“通江达海”;我省率先成为拥有三大千万级机场的省份;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百亿件;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全国“四好农村路”管理现场会、首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圆满成功,交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有力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稳投资稳增长主力军作用更加凸显。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诸多困难挑战,全系统始终牢牢把握投资建设这一主责主业,紧盯“4+1”重大项目,持续深化“十百千”计划,大力实施打破交通瓶颈等专项行动。尤其聚焦51个前期和涉永久基本农田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密集召开全省交通建设前期工作推进会、高速公路土地问题推进会等一系列专题会议。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省级部门和各市县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反复协调、深入对接,一项一项研究,一项一项攻坚,全力破解资金、用地等要素瓶颈问题,有力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全年完成综合交通投资2712亿元,达到年度计划的118%,同比增长14%,不仅高于省政府确定的10%增长目标,也远超全国交通建设平均增速和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其中,公路水运建设投资1730亿元,同比增长12.1%,居全国前列、东中部地区首位。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首次超过百亿元,同比增长88%。

开工建设龙丽温高速景文段、申嘉湖高速安吉孝源至唐舍段、萧山机场三期扩建、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湖嘉申线嘉兴段二期等项目。杭金衢高速改扩建金华至衢州段、杭绍甬高速杭绍段成功列入部“十三五”规划,临金高速临安至建德段用地预审工可获批,苏台高速南浔至桐乡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杭州、温州、台州等地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全力加快建设进程,形成很好的经验。全面建成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甬台温复线南塘至黄华段、台金高速东延二期、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支线、温州机场新航站楼等项目。加快推进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杭绍台、杭温铁路,京杭运河浙江段等项目。全省新增铁路营运里程186公里、高速公路267公里、内河高等级航道25公里、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6个、机场航站楼面积12万平方米、通用机场3个、客货运站场7个。全省铁路营运里程达2847公里、高速公路4421公里、内河高等级航道1597公里、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241个。

同时,以部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契机,编制《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1210行动方案》,开展综合交通中长期规划研究,完成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谋划推进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三省一市共同签订打通“断头路”协议,先行开建4条省际“断头路”,同步推进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二)交通成为“四大”建设主战场。“四大”建设是新一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全系统以“当先锋、打头阵”的主动姿态,多次组织专题研究,迅速制定专项方案,梳理出总投资超1.3万亿元重大交通支撑项目和一批创新举措。围绕大湾区建设,制定综合交通建设方案,着力构建“一轴双核四环两网五联”的湾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世界级港口群、机场群和智慧高速公路网络建设。围绕大花园建设,制定现代化通景交通体系建设方案,出台浙西南景区化高速公路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4A级以上景区通达水平,推进衢州、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对外交通网络建设,加快创建万里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围绕大通道建设,编制“四港”联动方案,以海港为龙头、空港为特色、陆港为基础、信息港为纽带,落实“七个一”举措,全力推进十大标志性工程和6个示范项目。围绕大都市区建设,制定四大都市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方案,着力构建综合枢纽、快速通勤和对外集疏运体系,加快杭州铁路西站、宁波机场三期及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

(三)“四好农村路”为乡村振兴战略打响头炮。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重要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学习传达、亲自谋划部署、亲自研究政策、亲自推动建设,我们把“四好农村路”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与深化美丽浙江建设、打造“千万工程”升级版紧密结合,举全系统之力狠抓落实。三年行动开局良好。召开全省推进大会,车书记亲自启动、袁省长3次批示部署,出台具体行动计划,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超1万公里,创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9000公里,新增港湾式停靠站、农村物流服务点9000余个,实现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4A级市县全覆盖、其中5A级占比超87%。建成美丽渡口和陆岛码头泊位61个,有力保障库区、海岛群众便捷出行。政策举措精准务实。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纳入年度重点专项督查。全面建立“三级路长制”,形成“县道县管、乡村道乡镇统管”机制,涌现出金华红色路长制、舟山“四好海岛水路”等特色亮点。全省上下形成合力。省综交领导小组牵头推进,省财政三年安排80亿元专项资金。11个市党委政府都召开推进大会、出台贯彻意见、强化配套补助,形成“一盘棋”推进格局。安吉等6个县(市、区)获全国示范县称号,我省成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最多省份之一。

(四)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纵深推进。运输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港航发展持续加速,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3.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2898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6.2%和7.9%。港航运力规模首次突破3000万载重吨。民航强省取得突破,出台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我省与中航集团达成战略合作。嘉兴启动国际性航空物流枢纽建设。全省运输机场旅客吞吐量达6538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84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3.5%和5.5%。邮政快递高速增长,业务总量突破2000亿元,居全国第2位,占全国五分之一,同比增长35%;快递业日均服务超4000万人次,支撑全省网络零售交易额近1.4万亿元。运输结构不断优化。编制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全省铁路、水路货运量同比分别增长6.1%和13.5%。台州湾区公铁水多式联运列入全国示范工程。全国首艘2万吨级江海直达散货船成功首航。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加快建设,海河联运集装箱量同比增长30.7%。开通全国首条海铁联运双层班列等12条固定班列,辐射全国15个省份46个市地。“义新欧”班列开行265列、发运量同比增长75.1%。减费降负扎实有效。实现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涉企“零收费”,不断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范围。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内河集装箱免费过闸、优先过闸等政策,全年降低物流成本近30亿元。全省新增ETC用户135万户、总量近550万户,义乌率先实现境内高速客车免费通行,北仑、余杭、临安等地也推出降费举措。

(五)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为行业发展注入持续动能。科技创新提速增效。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实施意见,建立重大科研项目管理清单,着力推进省交科院融合提升。整合综合交通信息资源,集成41个业务系统,实现智慧云平台整体入驻运行。智慧高速开创先河。编制总体建设方案,成立由两院院士领衔的专家组,联合阿里、华为等龙头企业,推进杭绍甬智慧高速建设和沪杭甬高速智慧化改造,以及杭州绕城西复线部级智慧公路试点工作。重点开展车路协同、智慧云控平台等技术研究,出台自动驾驶路测管理办法。衢州成为我省首个自动驾驶公交测试城市。污染防治全面攻坚。以“绿色交通省”创建为抓手,重点实施10.3万辆国三标准柴油货车排放专项治理;加快高频运营车辆清洁能源推广,更新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90%以上;省管辖区全面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措施,累计建成岸电设施740套,加装内河运输船舶生活污水收集装置2000套,共节约标准煤44万吨、CO2减排量150万吨。综合交通产业率先培育。聚焦“四新”,召开全省推进大会,全面落实省政府“五个一”举措,发布全国首个省级综合交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协同机制,构建统计监测体系,尤其在杭州萧山成功举办首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吸引国内外450余家企业、3.6万人次参与,签约项目超200亿元,得到各方广泛关注和高度赞誉,车书记、袁省长等4位省领导批示肯定。宁波、绍兴等地在培育重点园区、企业方面先行先试。

(六)交通惠民服务有效提升群众获得感。聚焦堵点、难点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摸排实施一批惠民举措,民生实事工程有效落地并发挥显著成效。新一轮城市治堵扎实开展。召开全省治堵工作会议,出台五年行动计划。全年投入958亿元,推进轨道交通建设733公里,新增停车位13.9万个,2.4万辆公交车辆增设移动支付功能,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民生实事年度目标。杭州、宁波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湖州率先实现市区公交纯电动化、一票制、移动支付“三个全覆盖”。平安交通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实施三年攻坚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万人次,排查企业1500余家、整治安全隐患3500余处,实施公路安防工程2700公里;开展覆盖全省港口设施保安演习;与国家铁路局签订共建协议,加强地方铁路安全质量监管;建立危化品运输数字化监管平台,有效应对雨雪冰冻、台风等恶劣天气,圆满完成上海进博会、乌镇互联网大会、“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全省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召开全系统现场推进会,出台实施意见,全力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路路通”行动,取消下放港口、客运、机动车维修等3类权力事项,实现100%“最多跑一次”。构建“1+3+7+N”数字交通服务体系。推进“多证合一”“三检合一”、证照联办等改革举措。省厅在全国会议作典型发言,交通运输部主要领导专门致信鼓励,车书记、袁省长、高副省长也作出批示。

(七)行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法治建设不断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颁布,《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制修订取得积极进展。加快“信用交通省”建设。规范网约车、共享单车等新业态监管。特别是“8·24”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约谈滴滴平台,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有力推进全国网约车合法合规进程。关键领域深化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级人员转隶、“三定”规定编制等工作,推广客运市场化、非现场执法等举措。丽水农村渡运公交化改革列入省委深改组推广清单。


二、扎实做好2019年重点工作,确保综合交通“三区”建设战略开好局、起好步


2019年主要预期目标为:完成综合交通建设投资2600亿元以上,力争突破3000亿元,同比增长超10%。建成高速公路170公里、普通国省道及重要县道600公里;新增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10个、内河千吨级航道60公里;新增机场航站楼面积12万平方米;新增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228公里、管道600公里。运输结构调整取得阶段性进展,实现主要大宗货物“公转水”335万吨,“公转铁”130万吨;集装箱海铁、集装箱江海、集装箱海河联运量分别增长16%、40%、10%,航空货邮吞吐量增长8%以上,确保部省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今年工作要围绕落实部省领导近期重要批示精神,重点抓好“双十”工程,推进十方面重点工作,办好十件民生实事:

(一)围绕“四大”建设继续保持高强度投资。以“四大”建设年为契机,全力落实交通专项行动方案,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尤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紧下达计划,明确建设任务,以只争朝夕的状态,全力实现“开门红”,更好发挥稳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一是抓前期、促开工。重点聚焦大通道十大标志性工程、51个前期和涉永久基本农田重大项目、省际“断头路”“瓶颈路”项目,集中精力加速前期工作。力争开工金甬、湖苏沪、金建、杭绍台温玉段等4项335公里铁路项目,临金临安至建德段等3项150公里高速公路、63项500公里普通国省道及重要县道项目,乐清湾港区C区一期工程、曹娥江上浦船闸及航道工程等10个水运项目,以及一批机场项目。编制综合交通中长期规划及专项规划,出台省道网规划调整方案,开展“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研究,进一步谋划杭淳开高速、甬金高速扩容等重大项目。二是优服务、提进度。深入实施“十百千”督查服务,全力推进杭温铁路、杭绍台铁路,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宁波舟山港主通道、京杭运河二通道、萧山国际机场三期等在建项目。计划建成乐清湾、穿山港铁路等2项103公里,龙丽温文瑞段等5项170公里高速公路、64项600公里普通国省道及重要县道项目,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基地码头等5个水运项目,北仑大榭等10项600公里油气管道项目,宁波机场新航站楼项目。三是强管理、重品质。着力打造品质工程,全面推广设计精细化、施工标准化和质量通病治理等经验,强化沥青路面等质量管控。优化公路养护管理,实施高速公路大中修800公里、优等路率超95%,普通国省道大中修1000公里、优良路率超95%。

(二)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起步之年,要按照部省总体部署,着力抓好三个关键点。一是高起点做好战略谋划。进一步深化交通一体化研究,积极参与长三角综合交通规划纲要编制,争取跨区域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研究出台我省实施方案,着重设计一批标志性关键性、能体现浙江优势的载体和项目。二是全方位推进互联互通。积极推动洋山港区合作开发,加快启动建设浙北集装箱主通道,推进一批航道前期项目。着力打通千黄高速等省际“断头路”,共同推进长三角智慧高速示范项目,加快建设杭州湾通勤轨道体系。推进嘉兴货运机场建设,打造国际性航空物流枢纽。积极推动区域内船舶集装箱、多式联运、运输企业和车辆等信息共享。三是大力度实施联网联控。加快撤销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并建成15个虚拟收费点。开通乌镇至浦东机场等毗邻公交线路,推动跨区域公交一体化和“一卡通”“扫码支付”等应用。健全高速公路联合治超、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

(三)纵深推进交通“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群众和企业办事“路路通”行动,聚焦问题、注重实效、深挖潜力。一是向下放真放要潜力。制定“向市场、向基层”放权事项清单,再取消下放10项省级事项。打造“八统一”办事2.0版,内部办理环节再压缩三分之一、办事材料再精简三分之一,申请人中介事项再减少三分之一,实现全流程、全周期便利化。二是向数字数据要潜力。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全面开放船舶、船员等数据信息。打造统一数字化管理平台,推出综合执法、危险品运输监控等应用。依托“浙里办”APP等平台,实现100%办事事项“移动办”。全面推广电子证照等技术服务。年底前基本实现“凭一张身份证办理、一部手机办事、一个二维码查验”。三是向扩容扩面要潜力。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实现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等高频事项“全省通办”。推动建立长三角区域互认机制,加快货运车辆跨省异地检测。探索建立信用免批清单,实现超限运输许可等快速办理。四是向严查严管要潜力。健全交通部门主要负责人“窗口体验”机制,建立改革督查“特派员”制度,开展年中、年底定期集中督查,实施常态化明察暗访,确保改革真落地、见实效。

(四)加快综合运输提质降本增效。一是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持续推进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世界级港口集群建设,加快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有机融合。会同发改、经信等部门,组建运营主体联盟,落实基础设施、联运标准、信息平台及通关制度等工作。制定综合服务大数据交换平台等示范项目整体推进计划。研究建立“四港联动”统计监测体系和评价机制。二是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全力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重点加快穿山、头门、乐清湾等港区支线和铁路专用线项目,推进宁波舟山港集装箱海铁公多式联运、顺丰航空集装器空陆联运和台州湾区公铁水多式联运等3个全国示范项目,深入推进内河水运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推广全国无车承运试点,企业总数从22家增至50家。三是加大减费降负力度。积极研究降低高速公路、港口、船闸收费政策,实施国资高速公路货车非现金支付八五折优惠、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等举措,预计全年降低企业成本约28亿元。

(五)提升科技创新和智慧化水平。一是打造“产学研用”一体化科创体系。聚焦关键技术和智能交通、数字交通建设,开展交通科技创新中长期规划研究,建立科技计划滚动项目库。深化省交科院融合提升,筹建重大工程技术、通用航空、轨道交通等重点实验室,探索设立院士工作站、交通技术标准委员会,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积极引进和培养领军人才、创新团队。计划新立项交通科技项目50项,编制及发布标准15项。二是推进智慧高速建设。深化杭绍甬智慧高速建设方案,重点开展车路协同核心技术、综合智能服务体系等专题研究。推进沪杭甬、杭州湾跨海大桥及接线智慧化改造。支持杭州绕城西复线、杭绍台高速等在建工程同步智慧化建设。依托智慧高速产业联盟,组建测试、研发、制造“三大中心”,推动智慧高速产业化落地。三是加快建设智慧云平台。深度整合公、航、运、质监等管理系统,打造全行业统一的行政审批、执法监督等模块。以道路运输、工程质监等为重点,建立智能化协同管理平台。聚焦出行服务、运行监测、辅助决策等需要,推出精准化服务产品。

(六)深入推进新一轮城市治堵。切实履行好治堵办职责,联合公安、建设等成员单位,着力推进五年行动计划,不断强化治堵的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一是力推公交优先。出台《浙江省轨道交通统一运营管理办法》,加快城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增加公交运力投放,优化公交线网结构,推进专用道成网成片建设,拓展高峰通勤巴士、定制公交、社区小巴等灵活多样的特色服务,城市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7%。二是严管交通秩序。加大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处罚力度,着力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完善交通运行指数、公交智能调控管理、道路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等信息系统,优化交通组织,提升通行能力。推广非现场执法等措施,提高路面管控效率。三是抓好县乡治堵。持续推进城乡智能交通、城乡客运一体化和城乡交通组织管理等“三个全覆盖”,加强农村公交场站、道路设施建设,重点缓解通景区、乡镇拥堵状况,提升城乡居民出行品质和满意度。

(七)做大做强综合交通产业。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以重大园区、重大项目、重大平台为抓手,全面落实综合交通产业规划。一是创建首批省级园区。出台评选办法,按照“5+5”模式,创建5家、培育5家,遴选一批基础好、潜力大、主业突出的示范园区,在政策要素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出台专项扶持政策。重点在轨道交通、大型工程装备、建筑工业化、智慧交通、临空经济等十大领域开展深化研究,出台细化政策,探索实施一批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三是高标准筹办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抓好首届博览会跟踪评估和项目落地,尽早谋划启动今年筹备工作,努力争取升格为国家级展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全国性交通产业合作平台。

(八)全力打好交通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集中开展老旧营运车辆淘汰。联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全年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营运柴油货车、老旧燃气车辆1.5万辆,占拟强制淘汰车辆总数的34%。各市要综合施策,通过提前淘汰补助、通行限制等举措强化落实。二是提升清洁能源车辆比重。配合开展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推动高频营运车辆清洁能源化,全省城市公交、出租车清洁能源比例分别达70%。三是抓好港口船舶污染防治。力争实现船舶排放控制区全覆盖,新增港口岸电设施60套。加装内河运输船舶污水收集装置2500套,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率达75%。同时,做好“绿色交通省”验收工作,总结创建经验、建立长效机制。推广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绿色航道等示范项目,全年计划节约标准煤40万吨。

(九)加快建设交通法治政府部门。一是完善地方法规体系。聚焦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开展综合交通运输立法研究。积极推动《浙江省公路条例》颁布实施,认真做好《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和培训工作。二是稳步推进综合执法。认真落实国家层面改革要求,加快出台我省实施意见,重点推进基层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整合规范监督检查和执法活动,加强公路治超等联合执法,推广非现场执法。三是加强信用交通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推进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建立信用建设与交通执法联动机制。

(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年”活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深化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着力实施公路桥梁安防、水上应急救助能力提升、营运客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检测,深化引航管理模式改革,保障港口生产作业安全高效。按照2020年全覆盖要求,今年“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改造完成率要达到60%以上。做好行业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动植物防疫等工作。二是强化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国家区域性公路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构建“1+5”省级应急保障基地,基本建成内河水污染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应急实战演练,切实强化重大活动、节假日和极端天气应急保障。三是强化行业维稳工作。切实保障道路货运、出租汽车等行业稳定,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反恐防范、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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