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19-1086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浙江省交通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19-11-12 |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一、修订背景及必要性
2010年3月起,交通运输部在公路水运工程行业内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我省成立以副厅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在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行业内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自2010年活动开展9年来,平安工地建设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公路水运工程行业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也是平安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随着新《安全生产法》等一批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和交通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监管新形势的出现,对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平安工地赋予了新的内涵,有必要认真梳理、总结分析既有的经验与存在的不足,加强平安工地建设管理的实效性和规范性,修订完善这项制度的顶层设计。主要有两方面必要性:
(一)响应上级部门管理文件的需要。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提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本地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和考核评价标准。”,为更好指导我省平安工地建设,有必要修订我省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二)满足交通建设工程行业安全管理需要。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只有一套考核标准,且仅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不适用于国省道、农村公路、中小型水运工程及铁路工程。为全面在我省交通建设工程行业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将国省道、农村公路、中小型水运工程和铁路工程纳入到平安工地建设管理范畴内,提升整个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必要修订我省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二、主要修订起草过程
2018年7月至8月,拟定《办法》初稿。
2018年9月,组织全省各市质监机构,部分具有代表性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和评估单位对《办法》初稿征求了书面意见,共征集条目47条。
2018年10月至11月,组织对征求的书面意见进行汇总,将征集的情况进行分析,合并同类条款,删除明显不适用的条款,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2018年12月,组织部分市级交通质监机构代表、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和评估单位代表进行座谈讨论,并再次进行完善。
2019年1月,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原则上通过《办法》,并提出修改意见。
2019年3月,将修改完善后的《办法》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网上公示。
三、主要框架内容
本《实施办法》分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正文包括“总则、建设内容、考核评价、示范创建、监督管理和附则”六大章,总计三十七条,主要明确了平安工地建设适用范围、工作内容、考核评价和示范创建管理程序、奖惩措施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五条,主要明确了办法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名词定义和职责分工等内容。
第二章“建设内容”,共七条,主要明确了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安全管理程序化、现场防护标准化、风险管控科学化、隐患治理常态化、应急救援规范化等内容。
第三章“考核评价”,共十条,主要明确了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考评标准、考评周期、考评结果及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考评程序等内容。
第三章“示范创建”,共九条,主要明确了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示范创建等级、申报、推荐和考评及建设、施工和监理不得申报示范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共四条,主要明确了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检查、管理和奖惩措施等内容。
第五章“附则”,共两条,主要明确了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信息填报、实施日期等内容。
附件主要包括“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操作标准、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标准和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申报表”三个附件,其中考核评价标准由大型、中型和小型三个不同等级的考核标准组成。
四、修订主要内容
(一)调整增加平安工地建设适用范围。由于机构改革工作职责的调整,增加铁路工程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为加强铁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交通建设工程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修改调整了平安工地建设的适用范围,本办法在原有只适用公路水运工程的基础上将铁路工程纳入到平安工地建设管理范畴内,实现了“公水铁”全覆盖。
(二)制定三个等级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原管理办法只有一套达标考核标准,且只适用于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其他等级公路水运工程参照执行。本办法则根据工程技术等级,制定了大型、中型和小型三个等级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涵盖了所有技术等级的公路水运铁路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要求。
(三)差别化制定不同等级达标考核内容。本办法三个等级平安工地建设内容框架体系基本保持一致,分为开工条件核查、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考核等六方面,达标考核内容中带“*”考核指标项为必须考核内容,是安全管理基本工作要求,均未作调整;不带“*”考核指标项,则结合不同等级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际,对工程项目开工条件核查、基础管理考核中的安全台账、管理制度、检查频率、应急物资等和施工现场考核的安全标准化等可以适当降低要求的考核项进行部分调整,使不同等级的工程项目在平安工地建设考核管理中更具针对性和可操性。
(四)增加浙江特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近年来,我省先后推行了质安文化进工地、隧道施工九台套、安全质量视频监控系统和施工安全标准化等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为更好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固化安全管理先进做法,结合我省近年来管理工作特点,在本办法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内容中增加补充了如龙门吊大型设备设置、隧道施工九台套使用、质安文化标牌设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设置等考核指标项,突出了浙江管理特色,进一步巩固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五)固化专项活动安全管理措施要求。近年来,结合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我省先后连续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隧道施工安全九条”、“桥梁支架和挂篮”、“高边坡和深基坑”和“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固化专项活动管理措施和成果,在本办法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内容中增加专项活动管理措施和管理工作要求等作为考核指标项。
(六)推行平安工地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更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的“平安交通”和“平安浙江”等工作要求,本办法单独制定第四章“示范创建”章节,明确平安工地示范(创建)等级、示范申报、示范推荐和示范考评等工作程序及要求,提出平安工地建设示范创建相关奖惩措施,进一步激励从业单位平安工地建设的主动性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平安创建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