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金43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83号]
葛炳灶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金43号《关于要求规划建设甬台金衢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甬台金衢高速公路尚未纳入我省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其线位始于宁波,经台州、金华、衢州,终于江西上饶,与甬金高速公路和杭金衢高速公路金华至衢州段形成的东西向干线通道走向基本平行。
我省与江西省既有或规划的省际通道中:高速公路有杭新景高速、杭金衢高速,铁路有九景衢铁路、杭长客专、浙赣铁路等,另外还有320国道、351国道、规划奉化至江山公路等多条国省道与江西相接。通道数量及方式可基本满足各种交通需求。
杭金衢高速目前正在实施改扩建,杭州至金华段2018年将全面建成,金华至衢州段已节点开工建设,力争“十三五”末基本建成,建成后将大大缓解杭金衢高速的交通拥堵问题。
甬金高速公路作为义甬舟快捷通道,我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在2017年3月印发的《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中明确将开展甬金高速公路扩容研究,进一步分析、预测通道交通量和分配情况,论证甬金高速公路扩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扩容方案等,并已委托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因此,建议沿线相关地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资金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深入研究甬台金衢高速公路规划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技术方案、建设时序等。下一步,我厅将根据相关研究成果,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和中长期规划中统筹考虑。
感谢代表们对我省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计划处,吴坚
联系电话:0571-878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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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