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嘉5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91号]
吴健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嘉5号《关于要求加大对嘉兴市内河水运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综合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海港集团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一直十分重视嘉兴市内河水运建设。“十二五”期,全省内河航道建设投资92亿元,我厅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安排省级资金共69亿元,其中24亿元用于嘉兴市内河航道建设。“十三五”期,围绕综合交通“5411”发展战略,高标准构建“四大交通走廊”,助力嘉兴建设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水路运输网络,降低嘉兴综合物流成本,促进产业落地和转型升级,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据统计,嘉兴市全社会货运周转量中水路完成占比达57%,有力地促进了物流“降本增效”。
一、关于省级资金补助问题
嘉兴内河水网密集,水运发达,航道建设任务相对较重,配套资金压力相对较大。我厅积极帮助嘉兴市争取国家建设资金补助,并根据现有的内河水运复兴行动计划资金补助政策,对京杭运河、杭平申线等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网的主要航道建设项目,按建安费100%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是普通国省道项目的4倍。
针对嘉兴市内河航道建设配套资金筹资压力大的问题,一方面,我厅正积极推动内河航道建设资金补助政策的调整,已就调整方案与省财政进行多轮协商沟通,尚待省财政厅研究确定。另一方面,对于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大内河航道项目,嘉兴市需继续加快项目推进,落实内河航道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并积极探索内河航道项目建设投融资体制创新,不断优化航道设计,降低项目建设成本。省市共同努力,高水平打造具有嘉兴特色的海河联运航道网络。
二、关于耕地占补平衡问题
基于嘉兴市自身资源较为匮乏情况,建议:一是立足自身,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继续推进“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通过区域内部挖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二是通过耕地质量提升,以“补改结合”等方式,破解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三是对于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在立足自身实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也可考虑跨县调剂补充耕地指标等途径加以解决,省国土资源厅将积极予以协调支持;四是当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一时无法满足耕地占补平衡的,按照国家、省、市统筹原则,省国土资源厅将积极给予支持。
三、关于浙北内河集装箱主通道问题
建设浙北内河集装箱运输主通道是对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开放强省”,实现“四港”联动发展的需要,对有效打通浙北内河集装箱通航瓶颈,构建具有嘉兴特色的海河联运系统,引导宜水货物运输“弃陆走水”,促进沿线产业沿河布局和转型升级,推动嘉兴地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积极帮助指导项目推进协调,多次呼吁省海港集团参与浙北内河集装箱主通道项目建设;并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给予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高贵意见。
联系人:浙江省港航管理局工程处,殷晓明
联系电话:0571-88907728;传真:0571-88909305
邮编:310011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