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99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94号]
姜景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99号《关于将乐永青高速公路列入省交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温州市交通发展,甬台温高速复线灵昆至阁巷段、瑞安至苍南段,龙丽温高速文成至瑞安段、文成至泰顺段均已开工建设,力争“十三五”期建成通车;龙丽温高速景宁至文成段“工可”已批复,力争年内节点开工,2021年建成通车。已支持瑞苍高速(龙丽温高速公路至甬台温复线高速公路联络线)、金丽温高速东延线纳入“十三五”规划预备类项目。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乐永青高速公路,未纳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目前正在开展的“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主要是对五年规划执行情况的综合评估,仅可能涉及个别项目调整。我厅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资金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在“十四五”规划及全省高速公路中长期规划中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周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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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