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43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79号]
冯蒋华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温14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温州东部城区高速公路网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温州交通发展,经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争取,在2013年国家发布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中,已将77省道延伸线龙湾至洞头疏港公路纳入330国道(洞头-合肥公路)。该项目主线长约36.7公里,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目前已建成通车。该项目的建成通车将极大提升洞头的交通区位优势,改善状元岙港区的集疏运条件,有力推动温州东部半岛的开发建设。
提案中提到的洞头疏港高速公路未纳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温州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需求、资金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厅也将继续做好技术服务和行业指导。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周瀛
联系电话:0571-87808902
传 真:0571-87819497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