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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温174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111号]

2018-07-10 09:10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胡海伦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温州高速公路仰义至温州西段收费标准的建议》(温174号)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由车次费、里程费(即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和桥隧叠加费组成。温州绕城高速公路仰义收费站至金丽温高速公路温州西收费站,计费里程为7.554公里,按上述计费规则,一类客车通行费为8.0216元,根据通行费尾数取舍规则取整后为10元。

我省各高速公路项目收费标准,均经省政府审查批准,是符合规定的。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收费公路管理处,翁伟立

联系电话:0571-87820221

传  真:0571-87819105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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