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丽16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90号]
陈元龙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批复莲都大港头至景宁九龙公路纳入规划省道的建议》(丽1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大建设”和推进淳安等26县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丽水市莲都区的交通运输发展,在莲都区的交通运输项目规划和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莲都大港头至景宁九龙公路,即省道网规划调整方案(待批)中的临安至苍南公路莲都段。该项目已纳入我省综合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丽水市莲都区深化方案研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我厅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在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将其列入全省综合交通年度投资计划实施,并按政策予以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姚康
联系电话:0571-87813814,传 真:0571-87809478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