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金46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88号]
刘成芝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S212(原221)省道兰溪段线路走向的建议》(金4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四大建设”的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兰溪市的交通运输发展,在兰溪市的交通运输项目规划和建设上给予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规划212省道,即省道网规划调整初稿中吴兴至龙泉公路兰溪段,已纳入我省综合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兰溪市做深做细方案研究,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我厅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将该项目列入全省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姚康
联系电话:0571-87813814,传 真:0571-87809478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