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嘉37号建议的答复[浙交建〔2018〕98号]
张再生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G525国道外迁的建议》(嘉37号)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和嘉兴市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十分重视和支持海盐县的交通建设,已将525国道海盐段整治工程列入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海盐县结合国家最新土地、财政政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交通运输需求,投资能力与社会效益等因素,对525国道海盐段按照我省普通国道“提标、提速、提质”的要求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论证,统筹考虑建设方案和建设时序,我厅将积极做好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计财处,乔路
联系电话:0571-87813851
传 真:0571-87813834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