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100-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存储设施配备指南》的通知
浙港航〔2018〕93号
关于公布实施《100-400总吨内河货船
生活污水存储设施配备指南》的通知
各市港航管理局:
为加强我省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更好地推进我省内河100-400总吨货船加装生活污水存储装置工作,根据《全省内河水运转型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清单》的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100-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存储设备配备指南》,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25日起实施。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
2018年6月22日